轟動一時的台東知本超貸案,最高法院2011年雖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前財政部長李庸三、萬泰銀行董事長許勝發無罪確定;前農民銀行總經理黃清吉,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但涉嫌向農民銀行施壓的前立委洪性榮、兒子洪益元,被訴圖利部分則遭發回。高等法院更二審上午宣判,洪益元共同與公務員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處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洪益元刑度雖與更一審相同,但他和母親黃幸、表哥廖天福各持有的全日成實業公司1200萬股股權沒收。洪性榮部分,他因重病不能到庭,高院2013年5月22日更一審期間裁定停止審理。檢方起訴認定,洪性榮(80歲,第2-4屆立委)接受知本、傑廣負責人陳近武與馬乃林的要約,以興建渡假村為由,向包括農民銀行等多家金融行庫關說,過程中除向李庸三等人施壓,並招待銀行高層喝花酒,讓知本公司得以相同的抵押品,重覆向銀行團貸款,共爭取到銀行團34億元貸款。起訴指馬乃林、陳近武計劃以傑廣公司與知本公司為起造人,在知本公司所有的台東縣太麻里土地興建「知本飯店渡假村」,總資金需求在20億元至30億元間,向多家行庫申請融資未果。洪益元得知上情,想參與經營,與父親洪性榮在1995年12月至1996年1月間,和馬乃林、陳近武合意,期約由洪益元、其指定人以股東身分取得渡假村獲利分紅的權利的不正利益作為對價,利用洪性榮立法委員職務上對公營行庫所提出的預算案進行審查時的實質上影響力,向當時的公營行庫農民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副理及中央信託局(下稱中信局)局長、理事主席關說施壓,使他們配合知本公司、傑廣公司申請融資。洪益元的律師表示,檢方指1996年向農銀聯貸,犯罪事實、構成要件皆不明確,且指控洪益元收受報酬1千萬,如何證明是圖利的對價報酬?她說,洪益元只是「陪同」借貸而已,且知本飯店已經倒閉,他也負債十多億元,盼法官依速審法減輕其刑。公訴檢察官則抨擊,洪益元在調查局、檢方約談時陳述大轉變,他年紀輕輕為何能當上知本飯店負責人、連帶保證人,難道不知是靠爸爸的關係推衍,要求更二審的刑度不可低於更一審4年6月刑度。高院更二審認定洪性榮擔任第3屆立委期間確實有向農銀、中信局關說貸款,洪益元參與知本公司規劃、經營,不只是人頭。洪益元與父親洪性榮關說而獲得全日成公司股份,間接取得知本公司股權及商場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屬不正利益,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司法等罪。本案仍可上訴。洪益元在辯結時仍堅稱證人的筆錄都是調查局造假的,那是造假的證言,信心滿滿地說「法官都驗過錄影帶了」,父親沒犯任何罪。前立委洪性榮和兒子洪益元(圖)捲入知本超貸案,案件纏訟15年,高院更二審今依共同與公務員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洪益元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不法利益。記者王宏舜/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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