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盼各界重視兆豐金案教訓。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法務部政務次長、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蔡碧仲今日感嘆,兆豐金案未依規定通報洗錢防制遭受的裁罰金新台幣57億元,「比賠掉一個政府部會還要多」,此一慘痛教訓值得各界高度重視。蔡碧仲私下面對媒體詢問時,進一步解釋,洗錢防制辦公室三年的預算只不過9,000萬元,尚且不到1億元,兆豐金案一罰就是新台幣57億元,豈不是比賠掉一個政府部會還要多。政大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昨日舉行「新洗錢防制法-法令遵循實務分析」新書發表會,這本書邀請了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郭政弘等21位產官學菁英,就新洗錢防制法深入淺出解析,兼具學理與實務經驗。蔡碧仲應邀致詞。蔡碧仲說,兆豐金案發生後,國內輿論討論熱烈,卻將「洗錢防制」和「洗錢犯罪」混為一談,可見多數人對洗錢防制是陌生的。郭政弘指出,近年國際恐攻事件頻傳,有不法犯罪所得金流資助恐怖組織,防範資恐成為國際共同努力焦點,加上國際犯罪集團洗錢手法與洗錢管道不斷推陳出新,新洗錢防制法落實國際洗錢防制所要求的「以風險為本」、「金流透明化」。德勤商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瑞彬說,近年來以「人頭」型態叢生的犯罪型態比比皆是,包括人頭帳戶、人頭公司、不動產的人頭登記名義人、炒股的人頭戶等,執法機關要從後端的人頭查緝前端的犯罪,往往面臨大量人頭和不足的留存交易憑證或資訊,以致無從追查或中間停擺。舊法時期存在無法可管的窘境。林瑞彬說,各金融機構在了解新法後,應妥善制定合理、無矛盾的法令遵循程序;金融機構負責人及法令遵循主管,才可能被認定為已盡相關的善良管理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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