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聲請釋憲前,有一起女同志呂欣潔與陳凌為了戶政機關不讓其登記結婚的行政訴訟,法院裁定停止審判,釋憲後續行訴訟程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開庭,律師團請求法院依據釋字748解釋,撤銷原處分並直接命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開庭後,呂欣潔與陳凌及伴侶盟義務律師團開記者會,聲明「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民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立法院應儘速於下會期協商、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此時,一旁也有反同團體在律師團發表意見時大聲抵制,抗議大法官同婚釋憲程序不公,違法違憲。身為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的呂欣潔指出,大法官作成解釋至今已屆3個月,但行政院專案小組僅召開四次會議,至今仍未提出任何具體方案;既然大法官已做成宣告違憲,國家自然有義務要積極地排除此一侵害,不該讓人民一再上法院,才能尋求保障,行政院應積極提出民法修正案。此外,立法院去年12月26日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初審後,雖然尤美女委員曾在釋憲後召開黨團協商會議,但法案並未在今年7、8月間的臨時會納入議程討論。婚姻大平台強調,縱使行政院遲遲未提出法案,現已有通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的兩個法案版本等待討論,以及立法院長召開朝野協商,因此再度呼籲立法院應在下會期結束前儘速三讀通過婚姻平權法案,切勿拖延至明年地方選舉,徒增政治紛擾。呂欣潔(右2)與陳凌(左2)及伴侶盟義務律師團開記者會,聲明「行政院應儘速完成民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立法院應儘速於下會期協商、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記者賴佩璇/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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